游朝慶

    2004年7月22日,台北榮總第33次審議會通過整形外科Dermatix silicone gel舒痕凝膠15G的自費申請品項,製造商為ICN/Advanced Bio-Technologies Inc.(美國),申請廠商為美商艾欣(ICN,即現在的威朗)。2004年8月9日Dermatix舒痕凝膠通過本國衛署藥字第930326424號,製造商為Advanced Bio-Technologies Inc.(美國),審查結果:本產品不得宣稱『除疤之療效』,有效期限兩年。

    2005年,天義集團與擁有Dermatix的美商威朗公司策略聯盟,經營醫學美容市場,同時將法芮Ferret 品牌與威朗公司的果蕾品牌合併,藉由威朗產品優勢與天義行銷專長之結合,提升雙方在台灣醫美市場的佔有率(天義集團網站http://www.uicgroup.com.tw/view_group05.php?m_id=47)。

    2006年3月22日,美商威朗申請通過Dermatix的衛生署第一等級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3083),並在分割亞太業務給Invida集團後,於2009年11月5日變更衛生署第一等級醫療器材許可證的包裝說明,及代理廠商從美商威朗台灣分公司改為香港商法瑪林珂醫藥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資料參考聖馬爾定醫院藥劑科藥品管理之外觀變更http://www.stm.org.tw/pharmacy/CHANGE/98/m098060.pdf)。

    2010年,天義退出Dermatix的代理,改由原廠Pharmalink接手,重新Launch Dermatix scar 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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